1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试点工作后,如何确定我是不是新表的试点纳税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规定,自202661日起,我省按照双轨验证、单轨运行、全面推广的步骤,在省内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试点纳税人由湖北省税务局确定。如果您接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已被确定为试点纳税人的通知,或者在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等平台接收到被确定为试点纳税人的提示提醒,或者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时启用的是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表明您已被确定为试点纳税人。您也可以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认是否已被确定为试点纳税人。

 

2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和旧表有什么变化?

答:相较于现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以下称旧表),新表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维持申报习惯。新表尊重纳税人申报习惯,保持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三))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整体结构不变。

(二)增设信息表提供定制服务。增设《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业务信息表》,采集纳税人的登记属性、适用优惠政策、特殊业务类型等标签信息,纳税人选择确认后,由系统智能判断并动态生成适配纳税人特殊业务场景的申报界面,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定制服务,简化纳税人的具体申报内容。

(三)具体表单有变化。为承接增值税新政,新表增设或整合了部分填报表单。附列资料(一)增设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用于核算纳税人本期正数、负数未开票收入情况;将扣除项目明细整合至附2《扣除项目明细》,用于记录按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以及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的价款扣除情况;增设附3《简易计税明细》,用于记录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的应税情况。将加计抵减情况整合至附列资料(二)附1《本期加计抵减情况明细》,用于记录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情况。

(四)栏次内容有增删。新表遵循实用原则,既精简了旧表部分冗余栏次,也顺应了实践需要增设新填报栏次,主要有:一是除附列资料(三)外,不再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表单,相关纳税人均使用新表申报增值税。二是附列资料(一)细化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免抵退税、免退税、免税、分支机构预缴等六项计税方法并分别填报,提供全部适用税率及征收率(含规定征收率)增行录入功能,并设置未达到起征点税额计算栏次以展示算税过程。三是附列资料(二)增设免税黄金普通发票等进项税额抵扣、长期资产进项税额转出额等进项税额转出栏次,以及单独核算用于即征即退的进项税额,以便纳税人厘清本期进项税额抵扣及转出情况。

 

3业务信息表首次申报需怎么填?后续每个月都要重新填吗?

答: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首次申报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时,系统将根据纳税人的基础信息自动预填《业务信息表》,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对适用优惠政策、特殊业务类型等标签信息进行确认后,自动生成专属定制化申报界面。后续申报,企业登记信息、业务类型、优惠政策没有变化的,系统自动带出上期勾选记录,不用重复操作。

 

4、勾选业务信息表后发现漏勾或者错勾,需要退出重新进吗?

答:不需要。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界面,点击右上角【调整业务信息表】按钮,返回《业务信息表》调整需要勾选的选项,无需退出后重新进入。

 

5、全量更正和增量更正有什么区别?

答: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更正申报(全量更正)是纳税人自行调整已申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更正申报(增量更正)是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出具的查补文书,对查补情况进行增量补充申报,具体类型包含“税务稽查-自查辅导”“税务稽查-立案检查 ”“纳税评估”“风险应对”“检查调整”等。

 

6、前期已申报未开票收入,本期补开发票后如何填写?

答:若前期已申报未开票收入,本期补开发票,需对该笔未开票收入进行负数冲减。在附列资料(一)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中“本期未开具发票负数销售额”栏次填写冲减金额,同时选择所需冲减的“负数对应前期正数申报情况”的属期起止,当期负数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对应前期多个属期正数发票销售额的,应拆成多行一一对应填写。此外,当前期未开具发票正数销售额余额小于本期预冲减的负数销售额时,系统提示“您填写属期的未开具发票正数销售额余额不足本期负数未开票销售额冲减,请确认无误后保存。如仍有未开具发票负数销售额填报请更换冲减属期。可以通过未开具发票台账补录模块进行补录。”

若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冲减启用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前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的,应在办理申报前,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期初数据维护。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累计台账期初数据维护模块发起期初数据补录申请。

 

7我是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首次使用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旧表的期末留抵税额、扣除项目和加计抵减的期末余额等数据如何结转至新版申报表?需要自己填吗?

 

答:除扣除项目的期末余额外,留抵税额和加计抵减期末余额系统会自动结转至新版申报表,纳税人仅需要确认。若发现系统结转数据有误,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一)留抵税额:一般纳税人旧表最后一个属期的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系统自动结转至新版申报表主表的第0B0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本期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期数”列。

(二)加计抵减额:一般纳税人旧表最后一个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税额抵减情况表)“二、加计抵减情况”第6列“期末余额”第6行至第8行系统自动结转至新版申报表的《附列资料()1本期加计抵减情况明细》的第1列“期初余额”第2D01行、2D02行和2D00行。

(三)扣除项目余额:一般纳税人旧表最后一个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第6期末余额,由纳税人自行分扣除项目人工结转填写至新版申报表《附列资料(一)附2扣除项目明细》。

 

8外贸企业的货物出口销售适用免退税办法,已在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四、免退税栏填写,还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吗?

 

答:不需要。根据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表样,《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部分删除了“出口免税”和“其中:跨境服务”栏次。纳税人发生的适用“免退税”办法的出口免税销售额,不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9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取得收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填写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答:第一步:勾选业务信息表“简易计税方法”选项。在业务信息表107适用政策类型中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选项,也可在申报界面右上方点击“调整业务信息表”按钮,补充勾选“简易计税方法”选项,系统将自动带出《附列资料(一)附3简易计税明细》供纳税人填写。

第二步:填写《附列资料(一)附3简易计税明细》。在“项目及栏次”选择对应的项目,第1列“征收率"栏系统按选择的项目自动带出征收率,无需手动填写。第2列“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人工填写,第3列“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系统自动计算带出,允许人工修改。

第三步:填写《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在“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项目——全部业务”行,选择“征收率”,第1列“销售额”按发票金额自动带出,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按发票税额自动带出,第7列“销售额”、第8列“销项(应纳)税额”、第9列“价税合计”系统按公式计算自动带出,第10列“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无需填写,第11列“扣除后销售额”、第12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系统按公式计算自动带出。

 

10业务信息表默认带出内容和我们公司实际情况不一致,能直接在表上修改吗?

 

答: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务局办理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如果发现业务信息表的选项有漏选或错选,导致相关附列资料或栏次没有带出,可以直接点击申报界面右上方的“调整业务信息表”按钮,返回业务信息表进行修改调整。在填报过程中系统也会弹出提示框,纳税人按提示操作补充调整勾选即可。

 

11在新电子税务局使用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表办理申报后,发现申报数据填写错误,应如何更正申报?和旧表的更正操作一样吗?

 

答:在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或者在搜索框输入关键字查找,进入更正申报界面,选择需要更正的已申报属期,若选择的属期已按旧表申报,点击【更正】按钮,进入申报界面展示为旧表;若选择的属期已按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申报,点击【更正】按钮,进入申报界面展示为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12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取消了一般纳税人旧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纳税人办理申报时预缴税款在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办理申报时,抵减的预缴税款填写在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0C01行“本期抵减预缴税额”,且填写数值不得超过第0B20行“应纳税额合计”与纳税人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余额的孰小值。该行次系统自动预填,纳税人可在不超过预填值的范围内修改,否则触发比对异常。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缴款信息查询-增值税预缴税额查询”模块查询预缴税款余额。

 

 

仁禾财税业务范围:

1、代理记账、整理旧账盘账;代理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申领发票等

2、代理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代理申办税款减、免、退手续等

3、代理企业(个体户) 注册、营业执照年报、变更、注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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