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湖北省财政发布了两条通知,主要是关于退役士兵和重点人群税收的相关优惠政策。这两条政策属于省级政策,只在湖北省内有效,湖北省内的相关人员及企业可以关注一下!湖北省内退役士兵和重点人群注册个体商户的可以关注,武汉注册公司及武汉个体户注册有问题可以问我!

 

关于退役士兵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关于重点人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于企业和相关人员而言政策还是很不错的,具体执行标准及具体实施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武汉本地注册公司及注册相关问题可以私信联系我!

 

本公司业务范围:

1、代理记账、整理旧账盘账;代理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申领发票等

2、代理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代理申办税款减、免、退手续等

3、代理企业(个体户) 注册、营业执照年报、变更、注销等

4、出具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包括税务清算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等)

5、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注册、专利注册、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办理)

6、涉税鉴证(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等)

7、税务咨询(包括各类财税相关的问题咨询、企业财税问题剖析)

8、高企认定(辅导企业进行高企申报,帮助企业准备高企所需的资料)